新京报讯(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刘苏万 吴卫娟)家住北京房山的王女士发现,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女儿变得内向、厌学,容易失眠并且有轻微自虐倾向。为了帮助女儿,她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所谓的“大师”。“大师”称可以通过“收集能量”的形式治疗王女士女儿的心理疾病,结果孩子的病没治好,王女士却被骗了7.4万元。5月28日上午,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,两名被告人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当庭表示认罪认罚,该案未当庭宣判。
庭审现场。图源:房山法院
公诉机关诉称,被告人王某、王某汇以“情绪管理”、为他人“看病”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王女士7.4万元。2023年12月26日,两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。
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称,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,但两名被告人系初犯、偶犯,具有坦白情节,认罪态度好,有悔罪表现,主观恶性不大,希望法庭予以从轻处罚。
“我认罪认罚,知道触犯了法律,希望审判长能从轻予以考虑。”“我知道自己错了,我家里还有即将高考的孩子,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。”庭审中,二被告人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当庭表示认罪认罚。
公诉机关认为,两名被告人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诈骗被害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二人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,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依法可以从宽处罚。被告人家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,取得被害人谅解。建议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。
该案未当庭宣判。
编辑 甘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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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王某汇房山法院被害人王女士发布于:北京市